本报北京6月2日电今天,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东芝索赔律师团负责人徐家力博士接受本报独家采访时说,就中国用户状告东芝公司一事,中国索赔律师团已正式成立,这标志着沸沸扬扬的“东芝事件”已进入法律程序。徐家力表示,一定支持把这场官司打到底,为中国消费者讨回公道。
1999年3月,两名美国东芝笔记本电脑用户以“电脑内置的FDC半导体微码有瑕疵,存在引起存盘错误而导致数据破坏的可能性”为由,向美国得克萨斯联邦地方法院提出集体诉讼。东芝公司最终以承担高达10.5亿美元的巨额损失,向美国用户支付和解金和支付律师费,从而达成和解协议。
今年5月15日,国内某网站披露了这一消息,国内用户才开始质询东芝公司。2000年5月22日,东芝公司召开了说明会,称东芝“不能否认在极度高负荷的极限操作环境下FDC发生存盘错误的极微的可能性”,但拒绝就此缺陷向中国用户提供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东芝向中国用户的唯一承诺是为其产品存在的缺陷免费提供一块“FDC补丁”。
中国用户对这一表态极不满意,5月2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邀请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工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务院法制局、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信息产业部等的法律专家、技术专家进行座谈,形成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共识。
5月25日,3名北京用户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的诉讼请求是:1.责令东芝向中国用户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中国用户购买东芝笔记本电脑价款的一倍;2.责令东芝就其不公正对待中国用户的行为向中国用户道歉;3.责令东芝承担本次诉讼的全部相关费用。
索赔律师团由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丰联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徐家力博士为负责人。徐家力表示,第一,东芝公司的行为侵害了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第二,中国用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东芝公司提出索赔,并根据用户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索赔要求,也可以通过律师提出自己的索赔要求;第三,根据法律和事实,此案一定会给中国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案,也对中国的立法和司法提出了新的挑战,对中国加入WTO以后中国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消费者保护及产品质量方面的司法实践提供一个非常好的实例。